第一条 镇域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城三区”的镇域空间结构。
一城:滨海新城区,为全镇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科技、信息中心,春晓镇政府所在地,是以大力发展环保型工业和现代物流业为主,适度发展房地产业,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的城镇。规划应强化其在镇域范围内的中心职能,增强其聚集辐射能力,带动全镇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三区:分别为三山社区、昆亭社区和慈岙社区。三山社区规划人口6100人,规模2.49平方公里,昆亭社区规划人口4600人,规模0.95平方公里,慈岙社区规划人口4600人,规模1.06平方公里。
第二条 镇域公共设施布点规划
初、高中集中在滨海新城区,小学按照适宜的服务半径合理布置。建立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三级医疗卫生体系。其他设施基本按照镇级 —— 社区(村)级设施两级体系进行布点。
相应的建设标准为:新建中、小学原则上应满足下表I类建设标准。
新建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新建幼儿园应有独立设置的出入口和不小于200平方米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至少设5张观察床,内部设临床科室、预防保健科室、医技及其它科室。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至少设置3张观察床,应当设置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康复理疗室,包括卫生防病、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社区医疗服务等功能。
社区级活动中心建筑面积50-66平方米/千人,用地面积为33-50平方米/千人。每个活动中心的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内容包括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小型图书馆、影视厅和会场等。其中综合文化活动场所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图书馆(室)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藏书在1万册以上。
老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小于400 平方米。
社区级体育活动场所包括运动馆(含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网球场和游泳池。用地面积标准新区按300平方米/千人,老区可按200平方米/千人配置。
中心村社区级体育活动中心用地面积标准按200平方米/千人配置。
第三条 空间管辖区
根据春晓镇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划定空间管制 “四区”:
(1)已建区
包括现状建成区、交通设施以及本次规划纳入规划建设区的农村居民点等用地,用地面积3.34平方公里。
(2)禁建区
包括基本农田、主要河湖水体用地及其一级生态功能保持用地、山林地、地质环境不适宜区、线性防护绿地控制范围等。该区面积为48.33平方公里。
控制导则:不得占用该区域用地进行建设,对在该区域内的居住及工矿用地应及时搬迁并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加强管理力度,禁止在该区内进行有损生态环境的各种活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对于已经侵占或破坏的用地,应进行生态保育,恢复其生态地位与价值。
(3)限建区
主要包括河湖水体生态功能保持的缓冲地、灌木林地和其他有一定生态涵养价值的林地、地质环境较不适宜区、绿化隔离带等。扣除少量已建区用地后,该区域面积约为4.81平方公里。
控制导则:加强对该区域用地的合理引导,严格控制大量建筑开发对该类用地的破坏;对于已经开发的地区应严格控制建设量,对已破坏的山体、水系、植被应有计划地修复、疏浚、保护和治理;加强适应当地条件的自然资源生态群落建设的研究,注重向物种多样化、本土化,景观复合化趋势发展;适宜以保护环境为主的园林绿地建设及疗养用地等。
(4)适建区
包括规划范围内除上述区域以外用地。该区用地面积约为9.23平方公里。
控制导则: 城市发展中加强对“容量”的控制,防止环境容量的过度开发行为;强调生态补偿和城市绿化,建设过程与总体生态环境改善协调发展;沿主要河道的城市建设注意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以及景观、文化功能。
第四条 城镇建设用地管制
以本次规划所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为适建区。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应遵守本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用地规模指标。 在镇域各类建设用地中,应重点保证镇区的建设用地,并保证镇域各项重要交通和水利项目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最低增长量与同期可供占用耕地量的差数可通过利用农村居民点、独立设置工矿用地及其他非耕地的土地置换等手段来解决。
第五条 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管制
规划将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范围划为限制建设区。镇域村庄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遵循人
均100平方米/人的规定。但具体确定时,各村的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可结合现状用地状况适当增减10-20平方米。 规划确定为整体搬迁和逐步搬迁的村庄不宜发展,且近期应控制村民住宅建设,使之逐步萎缩。
第六条 基础设施廊道管制
(1)交通通道
规划期内春晓镇域重点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有沿海中线、沿海高速公路、梅山疏港高速公路等。规划预留的交通通道内应严格控制其它建设安排。
(2)供电线路通道
规划镇域预留供电线路主骨架为500kV 和220kV。供电线路通道应结合区域性交通通道以及低山丘陵用地布置,以利于规划控制和节约用地。供电线路通道范围内禁止建设各类设施和建构筑物。
第七条 空间管制实施策略
为了切实推进区域空间管制规划的实施,必须在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有效行使政府的宏观调控与协调职能,借助于经济、行政、法律和技术等手段的配套使用,加强对土地开发管理与动态监控,强化土地的空间管制与监控管理。
1、建立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制度
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确保农用地总量不减少。
2、加强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利用对每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城镇与村庄地籍调查等成果,并借助土地规划信息系统,将土地利用状况与规划目标作对比,分析空间管制规划的可行性和实施进度,为土地利用的及时反馈创造条件。
3、完善法律措施 建立有关土地分区空间管制制度、自然(风景)保护区规划管理等地方法规,与《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配套,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对各种土地利用规划形成法律约束,为土地管理和规划实施提供法律武器。 |